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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公共基础知识考点(二)

2023-06-27 16:09:00

  中欧体育app下载:就是人们围绕公共权力而展开的活动,以及政府运用公共权力而进行的资源的权威性分配的过程。

  对于概念的理解:1、社会需要进行资源分配;2、分配必须是权威性的;3、权威性的分配是一个系统化的过程。

  阶级斗争及其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第一、阶级斗争推动社会发展的作用,最明显地表现在社会形态更替的过程中。

  第二、它设有特殊的权力机关,即常任官吏、特殊的武装队伍以及各种强制性的机关;此外,它拥有征收赋税以维持自身存在的特征。

  社会和社会改革的关系:首先、社会理人类社会的根本质变,是用新的进步的社会制度代替旧的落后的社会制度;改革则是同一社会制度总的量变过程中的部分质变,不改变该社会制度的根本性质。其次:社会是由被统治阶级发动的,目的是推翻统治阶级的国家政权,建立新的阶级的政权;改革则是由统治阶级内部某种社会势力、社会集团发动的,目的是维护和巩固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社会主义的改革同时也是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再次:社会就其一般规律而言,往往是通过武装斗争、暴力的形式实现国家政权的转移;改革虽然也要付出代价,甚至流血和牺牲,但一般来说,不需要采取大规模的武装斗争和的形式。

  国家的发展趋势:从无产阶级国家的建立到国家的消亡,大致要经历三个基本的阶段,即国家、非国家、国家的自行消亡。

  国家的职能:国家的职能一般分为对内职能和对外职能两大类。国家的对内职能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职能,即调整阶级关系,被统治阶级的反抗,保护统治阶级的利益不受损害,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不受动摇;第二、经济职能,即组织、调节社会经济生活,维护统治阶级的经济利益,巩固自己的经济基础;

  第三、社会职能,即调节社会矛盾,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维护社会秩序,将阶级斗争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以免社会陷于崩溃,同时不断调节统治阶级内部的关系与矛盾,协调各方面的利益,使社会得以正常发展。

  国家的对外职能是:第一、维护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防止和抵御外来的侵略和颠覆;第二、根据本国的利益调整与其他国家的关系,进行国际间的交流,参与国际经济事务。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我国人民按照集中制的原则,选举代表组成全国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行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统一领导国家事务和管理国家、社会的制度。

  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原因在于:第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体现我国人民的国家性质。没有它,人民就无法实现。第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建立其他有关的国家管理制度的基础。

  世界多极化是指一定时期内对国际关系有重要影响的国家和国家集团等基本力量相互作用而朝着形成多极格局发展的一种趋势。

  多极化的格局依然有着许多曲折原因在于:第一、美国的霸权主义和构建单极世界的图谋,是多极化趋势发展的最大障碍。第二、世界上冷战思维的继续、南北贫富差距的扩大,以及民族和宗教纠纷等,也会对多极化趋势产生各种巨大的干扰和冲击。第三、多极化格局的形成是世界各种力量重新组合的利益重新分配的过程,由此将产生多种不确定因素。

  和平与发展的相互关系:(1)世界和平是促进发展的前提条件,各国的共同发展是保持世界和平的重要基础。(2)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正确途径。(3)和平与发展的核心问题是南北问题。

  和平与发展的关系即世界范围内的与经济的关第,两者相互依存,互为因果,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在和平中求发展,以发展促和平,是人类社会走向美好未来的重要条件。

  国际新秩序的基本内容包括上应相互尊重、共同协商,而不应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经济上应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而不应造成贫富悬殊;文化上应相互借鉴、共同繁荣,而不应排斥其他民话的文化;安全上应相互信任、共同维护,树立互信、互利、平等和协作的新安全观,通过对话和合作解决争端,而不应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

  哲学的基本问题和意义: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意识与物质的关系问题。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方面是物质和意识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这个问题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标准。凡是肯定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物质决定意识的观点,就是唯物主义,凡是肯定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意识决定物质的观点,就是唯心主义。

  马克思主义哲学及基本特征:1、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立及在哲学中的伟大变革;2、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形态和基本特征。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意义:马克思主义哲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有助于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其次,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有助于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再次,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有助于掌握正确的思维方法,提高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意识的内涵:首先,从意识的起源上看,意识是物质世界高度发展的产物。其次,从意识的本质看,意识是物质在人脑中的反映。

  意识的能动作用首先表现在,意识不仅能够正确反映事物的外部现象,还能够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意识的能动作用还表现在,意识能够反作用于客观事物。

  解放思想:就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破除一切不符合客观实际的传统观念和主观偏见的束缚,研究工作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使主观符合客观,也就是实事求是。

  以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继续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开拓前进,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了理论。

  科学发展观又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期的特点发展了理论与“”重要思想,进一步体现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精神。

  新事物:就是批符合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代表社会历史的方向,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发展前途的事物。

  对立统一规律也叫矛盾规律1、普遍性—主要矛盾—主要方面—重点论(共性)2、特殊性—次要矛盾—次要方面—两点论(个性)

  对立统一规律:(1)矛盾及其基本属性;(2)矛盾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4)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5)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

  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转变,是一种根本性的、显著的突变,是飞跃。这些就是量变、质变和质量互变。

  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内容:一方面,二者相互依存:离开了肯定没有否定,离开了否定没有肯定。另一方面,二者相互渗透:肯定中包含着否定,在一定意义上,肯定就是否定;否定中包含着肯定,在一定意义上,否定就是肯定。

  偶然性:就是事物发展中并非必定如此,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可以这样出现也可以那样出现的不确定的趋势。

  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辩证关系:1、没有脱离偶然性的纯粹的必然性,必然性总是通过偶然性表现出来的。2、没有脱离必然性的纯粹的偶然性,任何偶然性都不能完全摆脱必然性的支配和制约。3、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关系:1、内容和形式是相互依赖、不可分割的;2、内容和形式相互作用、相互影响;3、内容和形式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本质和现象的辩证关系: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部表现和内部联系相互关系的范畴。任何事物都具有本质和现象两个不同的方面。二者即有区别,又有联系。

  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人们可通过感官感知,本质则是事物的内在联系,只有靠人的理性思维才能把握;现象是个别的、具体的,而本质是一般的、共同的。

  认识活动的三个要素:包括认识者(主体)、认识对象(客体)、认识活动,也就是人、客观事物、物质条件、精神条件。

  在实践和认识的相互关系中,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对认识的发生和发展起决定作用。这主要表现在:第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第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第三、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第四、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

  感性认识作为认识的起点,是认识的初级阶段,是主体在实践过程中通过感官直接接触客体面产生的关于事物的现象、各个片面和外部联系的认识。它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其特点是直接性、形象性、表面性和生动具体性。

  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是主体对感性认识材料的抽象和概括而形成的关于事物的本质、全体、内部联系的规律性认识。它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三种形式,具有间接性、抽象性和深刻性等特点。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第一、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第二、感性认识有待于上升到理性认识。第三、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渗透。

  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是认识的第一次飞跃,这一飞跃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第一,必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大量的、丰富具体的感性材料,这是实现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飞跃的基本前提。第二、必须掌握和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对感性材料进行正确有效的加工制作。

  实现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第一、用来指导实践的理性认识本身应当是正确的。第二、理性认识即理论要同具体实践相结合,实现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第三、要将理论、计划方案等交给群众,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第四、理性认识付诸实践,要有一定的物质条件。

  真理的客观性与价值性:1、真理和价值有着密切的关系;2、真理的客观性和价值性作为反映两种不同关系的范畴,分别体现了两种不同的观察问题的取向。3、真理的客观性和价值性一般来说是一致的。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决定的:首先,从真理的本性看,真理是与客观实际相符合的主观认识,检验真理就是要叛明主观认识是否同客观实际相符合,这就是必须把主观认识和客观实际联系起来加以对照。其次,从实践的特点看,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物质性活动,具有直接现实性,是唯一能把主观和客观联系起来的“桥梁”,因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再次,人们以一定的思想理论为指导从事实践活动,引出一定的客观效果,这样就能够把原来的思想理论同客观现实相对照,从而检验出原来的思想理论是不是真理。

  社会存在是指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总和。它包括地理环境、人口因素和生产方式,它们在社会的存在和发展中具有不同的作用。

  地理环境:是指人类生存和发展所依赖的各种自然条件的总和。它由大气圈、水圈、岩石圈构成。大多数生物生活在大气、水体和陆地相邻的区域中。地理环境为人类提供生活资料和生产建设的资源。

  地理环境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表现在:首先,地理环境能影响劳动生产率的高低。其次,地理环境能决定生产部门的分布,从而形成某一地区生产的特点。再次,地理环境能制约一个国家生产发展的潜力。

  所谓人口因素:是一个包括人口数量、质量、构成、人口的发展、人口的分布和迁移、人口的自然变动和社会变动等各种因素的综合范畴。

  与物质生产相比,人口生产具有自身特点,主要表现是:第一、人口生产的周期较长。第二、人口生产的形式与物质生产的形式不同。第三,人口生产的结果与物质生产的结果不同。

  社会意识是社会精神生活的总和,是社会存在的总体反映,它是由各种复杂的意识和观念形态按一定关系和方式组成的,包括人们的、法律思想、哲学、艺术、宗教等意识形态和人们的风俗、习惯、社会心理等。

  生产关系及其构成要素:1、生产关系的构成要素;2、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是生产关系的核心;第三、生产关系的基本特征。

  生产关系的基本特征:第一、生产关系具有客观性。第二、生产关系具有历史性。第三、生产关系具有具体性。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1、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2、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3、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一、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二、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1、表现为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和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2、在一个社会的上升时期,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是基本适合的,这时虽然二者之间也有矛盾,但这种矛盾可以在这个社会制度本身的范围内,通过调整上层建筑不适合经济基础的部分加以解决。

  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力量,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人民群众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2、人民群众是精神财富的创造者。3、人民群众是实现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

  个人的历史作用:1、个人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存在着差别;2、普通个人对社会发展都有或大或小的贡献,他们的总和构成了人民群众的创造历史的活动。3、历史人物是指在社会发展进程中起重大作用的人物。

  杰出人物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先进阶级的代表人物,能够制定正确的路线、纲领、政策和策略,动员和组织本阶级成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同阻碍社会进步的阶级、势力进行斗争,领导取得胜利。2、一般地说,先进阶级的代表人物能够反映他们所处的那个时代的发展趋势,比同时代、同阶级的人站得高、看得远,能够提出适应社会发的先进思想和主张作为社会的先导,在和建设事业中起着倡导者和发起人的作用。3、在历史发展的一定阶段上,某些占统治地位的剥削阶级的代表在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所采取某些主张和改革措施,顺应了历史发展的要求,对社会的发展起着某种推动和促进作用。4、杰出的思想家、科学家、艺术家的创造性活动,促进了科学文化发展,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水平,也推动了历史的发展、社会的进步。

  无产阶级领袖在历史上的作用:1、他们是人类历史上最先进、最的阶级即无产阶级的优秀代表,肩负着领导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彻底埋葬资本主义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伟大历史使命。2、他们具有高度的理论素养,通晓社会发展规律,能为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争取彻底解放的斗争提供理论武器,指明方向和道路。3、他们是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斗争中涌现出来的,能与广大人民群众同命运、共呼吸,代表群众的利益,并终生为之奋斗,因而在群众中享受崇高威望。4、他们善于科学地总结群众的实践经验,集中其智慧,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战略、策略,领导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为实现伟大的主义事业奠定坚实的基础。

  理论是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它形成和发展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到十二大,在拨乱反正和改革起步的过程中,理论初步形成。第二阶段,从十二大到十三大,在全面改革初步展开的过程中,理论逐步展开和形成轮廓。第三阶段,从党的十三大到十四大,在国际国内复杂艰难的情况下经受严峻考验和改革进一步深化的过程中,以1992年春视察南方重要谈话和十四大为标志,理论走向成熟、形成系统。

  “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思想开始形成,新时期党的基本路线年召开的十二大,进一步形成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主题。

  1997年党的十五大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命名为理论,确定为党的指导思想并写进党章;1999年全国九届二次会议又将其载入宪法。

  理论产生的历史条件:第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是理论形成的理论依据。第二、当代国际局势的新发展,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是理论形成的时代依据。第三、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和世界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的历史经验,是理论形成的历史依据。第四、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是理论形成的现实依据。第五、一代伟人是理论形成的主观条件。

  理论之所以能够成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是因为:首先,理论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在新的实践基础上继承前人又突破陈规,开拓了马克思主义的新境界。其次,理论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基本成果,抓住“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深刻地提示社会主义的本质,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第三、理论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宽广眼界观察世界,对当今时代特征和总体国际形势,对世界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成败,发展中国家谋求发展的得失,发达国家发展的态势和矛盾,进行正确分析,作出了新的科学判断。第四、总的来说;理论形成了新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科学体系。

  理论的科学体系:1、在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问题上,强调走自己的路,不把书本当教条,不照搬外国模式,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2、在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问题上,作出了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强调这是一个至少上百年的很长的历史阶段,制定一切方针政策都必须以这个基本国情为依据,不能脱离实际,超越这个阶段。3、在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问题上,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强调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必须把发展生产力摆在首要位置,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社会全面进步。4、在社会主义的发展动力问题上,强调改革也是一场,也是解放生产力,是中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僵化停滞是没有出路的。

  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在坚持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经济成分和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体制改革的目标,是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党领导的合作和协商制度为主要内容,发展社会主义。同经济、的改革和发展相适应,以“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为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5、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外部条件问题上,指出和平与发展是当代世界两大主题,必须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为我国现代化建设争取有利的国际环境。6、在社会主义建设的保证问题上,强调坚持社会主义着道路、坚持人民、坚持中国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健康发展的保证,又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获得新的时代内容。7、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战略步骤问题上,提出基本实现现代化分三步走。8、在社会主义的领导力量和依靠力量问题上,强调指出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必须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不断改善和加强对各方面工作的领导,改善和加强自身建设。9、在祖国统一的问题上,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创造性构想。

  社会主义本质的科学论断,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第一、在目标的层次上界定社会主义的本质。第二、突出生产力的基础地位。第三、突出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

  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这是因为:第一、马克思主义最注重发展生产力,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因素。指出,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要发展生产力。第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本质的根本要求。第三、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关系着社会主义的命运。第四、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生产力更具有迫切性。

  “”重要思想的形成:1、科学继承前人的理论成果;2、科学总结党成立以来的经验;3、科学判断党所处的历史方位;4、科学判断当今国际局势;5、科学认识当代中国的发展变化。6、科学分析党的现状。

  “”重要思想八十多年的实践启示我们:首先,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坚持科学理论的指导,坚定不移走自己的路;其次,必须始终紧紧依靠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以及全体人民,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从人民群众中汲取前进的不竭力量。第三、必须始终自觉地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永葆党的生机和活力。

  “”重要思想的形成是始于1989年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到2002年十六大确立“”重要思想在全党的指导地位,经历了13年。

  同志第一次完整地提出“”重要思想,是在新世纪的第一个春天。2000年2月20日同志来到广东省高州市进行考察提出了两个代表。随后几天,同志又考察了深圳、顺德和广州。2月25日,在听取了广东省委党委的工作汇报后,他发表了题为《在新在历史条件下,我们党如何做到“”》的重要讲话,指出:“总结我们党七十多年的历史,可以得出一个重要的结论,这就是:我们党所以赢得人民的拥护,是因为我们党在、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总是代表着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着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并通过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实现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面不懈奋斗。

  ““的科学内涵:第一、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就是我们党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必须努力符合生产力发展的规律,体现不断推动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的要求,尤其要体现推动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通过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第二、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就是我们党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必须努力体现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的要求,促进全民族思想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第三、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是我们党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必须坚持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基础上,使人民群众不断获得切实的经济、、文化利益。

  ““的辩证关系:首先,发展生产力,是发展先进文化,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基础条件。其次,只有发展先进文化,才能为发展先进生产力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才能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第三,人民群众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创造主体,也是实现自身利益的根本力量。

  科学发展观的主要内容:1、坚持以人为本;2、全面的发展观;3、协调的发展观;4、可持续的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的时间2006年3月5日同志在参加全国会议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深刻认识科学发展观指导意义,进一步明确科学发展观是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方针“。

  科学发展观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深刻总结国内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经验教训,科学借鉴其他国家谋求发展的成败得失,围绕”为什么发展,发展什么,如何发展“这一基本问题,全面、系统、科学地回答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

  科学发展观中的以人为本,有两个方面的基本含义:一是要把不断满足人的全面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二是把人民群众作为发展的主体力量和根本动力。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或人民)意志薄弱,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社会秩序和社会发展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法具有如下特点:1、揭示了法与统治阶级的内在关系。2、揭示法与国家的必然联系。3、提示法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因果关系。4、揭示了法的主要目、作用和价值。5、揭示法的主体内容和调整机制。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为人们正确认识法律的起源和本质提供了方向,科学地揭示了法律的本质和特征,其包含的深刻含义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2、法律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是被上升为国家意志的那部分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的所有意志;3、法律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是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法律的基本特征:1、法律是特殊的社会规范;2、法律具有国家意志属性;3、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对全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4、法律是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社会规范。

  法的起源的根本原因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由于生产力和社会分工的发展,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必然产生法,国家与法都是社会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法是如何发展和建立起来的:第一,在法律发展模式上,对应于社会发展问题上的进化论和建构论两种基本理论模式;第二,在法律发展道路上,对应于以进化论和建构论为核心的社会发展的本土化和国际化道路;第三,在法律发展的动力来源上,对应于社会发展的内源型发展和外源型发展之分。

  宪法的特征是:第一,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的问题;第二,在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大的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第三,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的要求更加严格。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1、党的领导原则,2、原则,3、公民权利原则,4、法治原则,5、集中制原则。

  我国人民的基本特征体现在:1、人民是我国家制度的核心,是对于人民的广泛和对敌人的有机结合。2、工人阶级是人民的阶级基础。3、工农联盟是人民的阶级基础。4、爱国统一战线是人民的一个重要特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如下的优越性:首先,它便于人民管理国家,是人民当家的可靠保证;其次,它便于集中统一行使国家权利,实行“议行合一”,使国家能够高效地工作;再次,它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方面的积极性,既能保证中央国家机关对全国的统一领导,又能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共同把国家的事情办好。

  同党合作共事的有8个党派。它们是;中国委员会、中国同盟、中国建国会、中国促进会、中国农工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自治同盟。

  我国的合作必须坚持中国党的领导领导,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是我国实行合作的基础。“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中国党同各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平等权、权利和自由、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和自由、人身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妇女的权利和婚姻、家庭、儿童、老人受国家特殊保护、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

  权利自由主要有:1、公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公民有议论、出版、集合、结社、、的自由;3、公民享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的权利。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1、正确行使权利和自由;2、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3、遵纪守法;4、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5、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6、依法纳税;7、其他义务。

  中央国家机关:宪法规定,中央国家机关分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基本原则;是反映整个民法的基本精神、对具体民事法律规范的制定、解释、适用起到指导作用的根本方针,特别是当法律缺乏明确规定时,可以对法律适用起指导作用的原则。

  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一)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二)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原则;(三)诚实信用原则;(四)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权益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的特征:(1)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平等性(2)权利能力和义务能力的一致性(3)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实现具有物质上的和法律上的保障。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1)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2)民事法律行为是能够产生行为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而实施的行为。(3)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行为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4、行为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的民事法律行为。2、合同是以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关系为基本内容或目的的协议。3、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具有意思表示一致性和线、合同须具有合法性、确定性和可履行性。

  合同法是调整和规范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信原则。5、合法原则及公序良俗原则。

  合同的订立就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依法就合同的主要内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的一种法律行为。

  合同的内容: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质量;4、价款或者酬金;5、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6、违约责任;7、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的生效要件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线)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标的确定和可能。

  刑法的概念是指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的利益和统治秩序,以国家名义颁布的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给犯罪人以何种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现刑法是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并于同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刑法的任务是:1.保卫、人民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2.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3.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权利和其他权利。4.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刑法的地域效力是指刑法在什么地域里具有效力。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这是所说的“领域“是指我国国境以内的全部区域,包括领陆(国境线以内的陆地以及陆地以下的底土)、领水(内水、领海及其领水的水床及底土)和领空(领陆、领水之上的空气空间)。

  刑法的溯及力,也称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新的刑事法律制定后,对它生效前未经审判或判决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

  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颠覆人民的政权和,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法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条规定是认定犯罪,划分罪与非罪界限的法律依据。据此,所谓犯罪就是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犯罪的特征: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2、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3、犯罪是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惩罚性。

  犯罪构成:是指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总和。

  犯罪的构成要件是指从同类案件形形色色的事实中经过抽象、概括出来的带有共性的,对于犯罪性质和危害性具有决定意义的事实。

  犯罪客体:犯罪客体是指刑法的保护的而为犯罪分子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社会主义社会关系主要表现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以及由它决定的思想关系、关系、法律关系。

  刑法理论将犯罪客体划分为三类:(1)一般客体,是指一切犯罪行为所共同侵犯的客体,即我国刑法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整体。(2)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即刑法所保护的某一部分或某一方面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我国刑法分则依据犯罪的同类客体将犯罪分为十类。(3)直接客体,是指某一犯罪行为所直接侵犯或者威胁的具体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它是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关键。

  我国刑法将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1)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不满14周岁;(2)相对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法律要求他们对自己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负刑事责任;(3)完全负刑事责任阶段:已满16周岁。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采取的必要的防卫行为。

  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可概括为五个方面:1、有实际的不法侵害存在。2、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3、必须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4、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5、防卫行为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伤害。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

  实行紧急避险必须严格遵守五个条件:1、必须遭遇现实的危险。2、必须是正在发生的危险。3、必须是不损害某种合法权益就无法避免的危险。4、必须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目的。5、必须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犯罪未遂有三个特征: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2、犯罪没有得逞。3、犯罪没有得逞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这是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主要区别。

  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2、犯罪的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3、犯罪主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单位犯罪:就是指由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

  单位犯罪概括为四个特征:1、单位犯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或者团体。2、主观方面多数是故意的,其目的是为了谋取单位的非法利益。3、客观方面必须是经过集体决定或由负责人决定实施的行为。4、单位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具有以下特征:1、刑罚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在刑法中规定的强制措施。2、刑罚只能由国家审判机关通过刑事诉讼程序依照刑法判处。3、刑罚是最为严厉的强制措施。4、刑罚只能适用于犯罪人。

  有期徒刑的刑期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20年。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

  刑罚的具体运用:(一)量刑、(二)自首和立功、(三)数罪产罚、(四)缓刑、(五)减刑期、假释、(六)时效。

  特别自首: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特别自首成立条件如下:1、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正在服刑的罪犯。2、必须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适用缓刑必须符合三个条件: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3、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不是累犯。

  减刑:是指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的。

  假释: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刑期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有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适用假释的条件:(1)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且必须不是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0年以上。(3)犯罪分子须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我国刑法根据各种法宝刑的轻重,分别规定了或长中短的追诉时效期限: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

  行政法的任务:行政法提高对行政关系的法律调整,确认行政关系参加者的法律地位,保障国家行政机关及公务员正确、合法、有效地行使职权、履行职责,防止其越权和滥用权力现象的发生;通过行政法制监督,追究违法者的行政责任,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国家公务员和公民的法律意识,促进、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和法制建设。

  新《劳动合同法》经两年起草、四次审议,于2007年6月29日经全国会审议通过,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一、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三、劳动者在劳动面前一律平等;四、劳动者有参加管理的权利。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适用行政诉讼程序解决哪些行政案件,亦即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权限。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业停产、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行为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4、认为符合法宝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不予答复的;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人身保护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中不予答复的;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行政诉讼程序:1、起诉2、起诉期限(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3、起诉的受理。

  2001年9月20日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

  职业道德对于职工的发展有何意义:一个人的成功固然需要知识和智慧,然而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如果没有极大的热情,没有持之以恒、艰苦奋斗的敬业精神以及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和冒险精神,即使再聪明的人也会与成功失之失之交臂。一个人有德无才或有才无德,都可能会四处碰壁,只有德才兼备才会畅行无阻。

  职业道德的特点是:概括起来有职业性、从属性和强制性、稳定性和继承性、实践性和适用性、多样性和具体性。

  职业道德的社会职能的具体表现:1、职业道德使一定期社会或阶级的道德原则和规范职业化;2、职业道德具有促进社会道德风尚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职能;3、职业道德具有帮助人们提高认识社会现实能力的职能;4、职业道德具有调节职业关系,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的职能;5、职业道德具有使个人道德品质成熟化,促进事业发展的职能。

  如何实践为人民服务的职业原则呢?呢首先:1、实践为人民服务的职业道德原则,首先要树立无产阶级的人生观。2、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3、自觉、主动、创造性地实践为人民服务原则。

  职业道德的范畴有八个:职业理想、职业态度、职业义务、职业技能、职业纪律、职业良心、职业荣誉和职业作风。

  职业理想是:指人们对未来工作部门和工作种类的向往和对现行职业发展将达到什么水平、程度的憧憬。

  职业责任是:指人们在一定职业活动中所承担的特定的职责,它包括人们应该做的工作以及应该承担的义务。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首先,要忠于职守;其次;要做到干一行,精一行。再次,要克服职业偏见,确立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

  如何维护单位信誉:信誉是企业形象的重要方面。一个单位一旦在客户中确定了良好的信誉,也就在一定程度上树立了该单位的社会形象,从而给单位带来巨大的效益。世界许多知名企业的成功都得益于此。

  公道与公平、公正、含义大致相同:指坚持原则,按照一定的社会标准(法律、道德、政策等)实事求是地待人处事。

  办事公道就是指:我们在办事情、处理问题时,要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对当事双方公平合理、不偏不倚。站在公正的立场,并不是在当事人中间搞折中,不是各打五十大板,而是不论对什么人,都要坚持正确的原则。

  从业人员要做到公平公正,应从以下几点严格要求自己:1、坚持按照原则办事。2、要不徇私情。3、不怕各种权势,不计个人得失。4、光明磊落。

  服务群众基础的基本要求:1、必须自觉履行职业责任;2、必须严格遵守职业规则;3、必须保持与其他岗位间的有序合作。

  怎样才能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2、要文明服务,一切为群众着想,3、要勇于向人民负责。

  奉献社会:把自己的知识、才能、智慧等无保留的、不计报酬的贡献给人民、贡献给社会,为人民、为社会、为祖国做出实实在在的贡献。

  诚实守信的具体要求是:忠诚所属单位,维护单位信誉,保守组织秘密。诚实:就是真心诚意、实事求是、不虚假、不欺诈。守信:就是遵守承诺、讲究信用注重质量或信誉。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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